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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强制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点击次数:1933  发布时间:2013-12-26 18:42:38  来源:
      近日,广东省河源市召开了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要求,今年6月30日之前,除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外,凡河源市籍道路各类车辆均全部按要求强制安装和使用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农村全部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将在8月31日前完成安装。
     去年3月,广东省安监局、交通厅、公安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强制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河源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和平县“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该市将强制推广应用汽车行驶记录仪作为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经争取,该市成为全省推广应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6个试点市之一。
      据了解,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结合了汽车卫星定位仪与汽车行驶记录仪两者的功能,它不仅能够提供车辆发生事故后责任认定与处理的依据,而且能对车辆实施实时监控,及时处理出现的违规行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目前该市各运输企业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教练车和校车均已安装使用了卫星定位(GPS)系统,其中1325辆重点车辆安装了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为了进一步开展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今年6月30日之前,凡河源市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县际以上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均全部按要求强制安装和使用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8月31日之前,完成安装农村全部客运车辆和出租车辆。对在标准实施前已安装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车载终端设备的重点车辆,应在标准实施后2年内,逐步将车载终端升级到符合地方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来源: 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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